西宁四川省医改情况,来自卫计委2016年9月8-西宁青院中西医结合男科医院

西宁四川省医改情况,来自卫计委2016年9月8

时间:2021-04-11 04:3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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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

    “十二五”期间,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全省传染病报告发病率连续9年低于全国平均值,全省人均预期寿命由2010年的74.75岁提高到2015年的76.42岁;婴儿死亡率由2010年的12.02 下降到7.8 ,连续8年低于全国平均值;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0年的16.39 下降到8.92 ;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39.66/10万下降到21.68/10万,连续13年低于西部平均值,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亮点: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康中国”战略。

    青海省委、省政府把建设“健康西宁”和维护群众健康作为重大目标,在全面完成国家各项医改任务的基础上,以分级诊疗、人才强卫和互联网医疗为重要抓手,先行先试,重点突破,着力构建合理医疗服务模式,着力推动医疗人力资源均等化配置,着力提升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效率,取得明显成效。 


    关键词一:分级诊疗   

    2014年8月,青海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并针对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医保引导、基层药品配备、医疗联合体等方面出台了21个配套文件。西宁,成为全国第一个全域推进分级诊疗的人口大省。两年来,比照国家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青海省已经完成80%的指标,全省医疗服务出现了四个“可喜变化”。 

    一问:变化在哪里? 

    一是城市大医院“看病难”开始缓解。省市级大型医疗机构门(急)诊量、出院人次增长率与分级诊疗实施前同比分别降低了8、7.88个百分点。重点监测的西宁大学华西医院等四所省部级医院门诊挂号等候时间从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前的2个小时缩短至现在的1个小时,大型检查候检时间从3天缩短至2天,入院治疗的患者候床平均时间从5.5天缩短至1.5天。

    二是基层“守门人”作用逐渐恢复。全省县(区)级医疗机构门(急)诊量、出院人次增长率较分级诊疗实施前同比分别增长了2.59、1.97个百分点,其中,县区级综合医院门(急)诊量、出院人次增长率较分级诊疗实施前同比增长了8.84、8.35个百分点。同时,全省县域内就诊率已达到87.72%。

    三是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得到遏制。省市大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县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次均费用上涨趋势首次出现逆转,分别下降约0.17%、0.78%、4.74%。四是新农合医保基金运行安全稳定。新农合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1.15%,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0.5个百分点,达到63.5%。新农合基金流县域外占比下降1.54个百分点。 

    二问:变化何由来? 

    一是多措并举提升基层“首诊率”。以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和“能力提升我作为”大型培训活动为载体,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履职尽责”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医生与城乡居民的签约服务,全省签约率已达53%。放宽医疗技术准入对医院等级要求,下放16项临床应用成熟、安全风险可控的二类医疗技术在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应用。投入2950万元支持100个县级医院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县级医院95个临床专科建设。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城镇医保、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35%-40%的非基本药物。在民族地区强化对口支援、远程会诊和巡回医疗“三驾马车”作用,着力增强民族地区医疗机构“造血”功能。

    二是加强监管推进大医院“减量提质”。印发了《关于大型医院切实做好减量提质推动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型医院医师门诊日均诊疗量下降5%,为基层医疗机构预留转诊号源不少于20%,省、市级大型综合医院门诊诊疗总量零增长,市(州)大型综合医院住院诊疗量增幅不超过2%,同时对大型医院门诊“三长一短”、门诊总量、医师日均诊疗量、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量占比等指标进行重点监测。

    三是创新医保制度阻止“舍近求远、越级就诊”。2014年10月,在全国率先出台新农合住院病人除急诊病人、特殊人群、特殊疾病外的所有普通常见病人越级就诊不予报销的规定。同时,城镇职工、城镇(乡)居民实施了严格的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制度,对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予报销。进一步完善住院患者差别化报销政策,三项医保在基层住院报销比均达90%及以上,而在省级医院报销比只有4050%左右。新农合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82%、90%,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75-96%之间,城镇(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在40-95%之间。拉大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差距,基层仅有20150元,省级达1000元左右,向上转诊只需交纳门槛费差额,向下转诊免交门槛费。加大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力度,增加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新农合基金份额。基层转至大医院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更高。新农合、城镇(乡)居民医保将门诊费用报销范围严格限定为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四是构建“医疗作战区”规范双向转诊。以5所部省级综合医院、3所省级中医医院、8所省级专科医院作为领军医院构建省级“医疗作战层”,以1-2所市级三级医院作为领头医院构建11个市级“医疗作战区”,从而建立起覆盖全省的“1+11医疗作战区”服务体系,明确“医疗作战区”功能定位,规范“医疗作战区”运行秩序,加强核心医疗资源能力建设,战区内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全覆盖与上级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逐渐改变“散发联合、散在转诊”带来的无序混乱转诊局面。编制《青海省基本医疗病种目录(试行)》和《青海省疑难重症病种目录(试行)》,分别收录100个病种,明确各级医疗机构诊治疾病范围。印发康复科等21个专科173种常见病双向转诊指南,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实施双向转诊。

    五是严格考评助推制度落实。将病人县域内就诊率、上级医院下转的病人占比等10个重点指标纳入卫生计生统计制度。将医疗作战区牵头三级综合医院和21个重点县作为监测哨点,着重对医师日均诊疗量、病人县域内就诊率等14个指标进行监测。将实施分级诊疗情况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每年开展两次分级诊疗专项评估。将实施分级诊疗情况纳入对市(州)和省直属医疗机构的绩效目标管理,出台《分级诊疗专项评价工作方案》,每年开展两次分级诊疗专项评估,专项评估结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内容。 

    三问:变化何以续? 

    据悉,青海省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政策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政策体系。以糖尿病、高血压和结核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尽快出台慢性病分级诊疗试点指导意见。

    二是完善全省“医疗作战区”制度。督促“医疗作战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规范管理机制和运行秩序。加强对大医院“减量提质”和基层医疗机构“履职尽责”的督导、考核和问责,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和患者“双下沉”。探索完善医疗联合体利益分配机制。调动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医疗联合体资源流动。

    三是推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及时调整完善医保政策,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

    四是强化分级诊疗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分级诊疗制度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分级诊疗制度的政策知晓率和认可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就近、优先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关键词二:人才强卫

    截止2015年末,全省卫生人员达到64.76万人,居全国第4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7.28万人(占73.01%),乡村医生和卫生员7.04万人(占10.88%),其他技术人员2.01万人(占3.10%),管理人员3.08万人(占4.75%),工勤技能人员5.35万人(占8.26%)。全省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24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34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5.26人。全省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22.60%,大专学历占43.20%,中专及以下占34.20%。高级职称人员占5.99%,中级占15.96%,初级及以下占68.75%、待聘占9.30%。 

    举措:“增量、提质、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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